中國時報 焦點新聞 1999.07.27
中文英譯系統 決採漢語拼音法
【記者林淑玲台北報導】爭議多時的中文英譯系統昨日初步定案。行政院昨 日召開教改小組會議,決定採行國際通行、大陸全面採用的漢語拼音法。行政 院副院長劉兆玄表示,教育部屆時將頒訂統一標準,協調交通部、地方政府修 改全國道路譯名。部分有文化、歷史背景及沿用已久的地名,可維持舊譯名。 個人姓名的英譯並不強制規定,也未有全面更換護照的規畫。
數十年來,我國獨步全球未採行漢語拼音法,主要受意識形態影響,不願與 大陸使用相同的中文英譯系統。行政院昨日決定採行漢語拼音法,是一項相當 重要的突破。
行政院副院長劉兆玄昨日強調,上述決定與意識形態無關,也不考慮意識形 態問題。據了解,教改小組中仍有部分學者主張,採用漢語拼音前,宜再做部 分修正,以區隔大陸使用的漢語拼音,但遭反對。劉兆玄裁示,「不必做不必 要的修改」。
劉兆玄指出,未來漢語拼音法將只用於街道名稱及部分地名音譯,國人學習 國語仍繼續使用注音符號,沒有改變。至於閩南語、客語等方言的英譯究竟用 何種系統?因仍有爭議,暫未決定。
行政院教改小組會議昨日敲定採用漢語拼音法後,教育部將就執行技術進行 研究,報行政院正式核定。劉兆玄說,教育部屆時會根據漢語拼音頒訂一套統 一標準,供全國採行。政府會協調交通部、地方政府等相關單位,全面修正街 道英譯名稱。
對於一些有歷史、文化背景或沿用已久的地名,劉兆玄表示,不一定要改。 例如,台北、高雄等主要地名的翻譯,因沿用多時,國際間也廣泛採用,不一 定要更改。或是如萬華、淡水等有歷史、文化特色的地名,亦可再討論要不要 改變英譯名稱。
至於個人姓名的英譯,劉兆玄表示,原則上尊重當事人意願,並不強制規定 採取何種英譯版本,更沒有必要因此全面更換護照。